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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部劉志峰強調要更多地關注困難群眾住房問題
瀏覽次數(shù):723建設部副部長劉志峰11月1日為第42期市長研究班作專題講話時強調,今后一段時期,住宅和房地產工作要更多地關注困難群眾住房問題,切實落實好十六屆六中全會提出的“擴展資金籌措渠道,加快廉租住房建設,規(guī)范和加強經濟適用住房建設,逐步解決城鎮(zhèn)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的要求。
劉志峰說,黨的十六大把“社會更加和諧”列入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總體布局中。十六屆六中全會進一步提出,社會和諧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本質屬性,是國家富強、民族振興、人民幸福的重要保證。全會全面論述了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意義,部署了和諧社會建設的主要任務。住房問題是民生的基本問題之一,安居樂業(yè)是我國歷代思想家代代相傳的社會理想,是社會和諧的基礎。在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歷史進程中,住房問題始終是與居民消費結構升級、居民生活條件改善、家庭財產積累密切相關的一個重大問題,是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xiàn)實的利益問題。解決好住房問題,對于提高居民生活水平,推動和諧社會建設具有重要作用。
劉志峰強調,住房市場化改革有力地推進了城鎮(zhèn)住房建設的發(fā)展,加快了解決居民住房問題的步伐,城鎮(zhèn)居民居住條件有了巨大改善。2005年,我國城鎮(zhèn)人均住房建筑面積達到26.1平方米,城鎮(zhèn)住宅成套率達到80.6%,住房資產占城鎮(zhèn)居民家庭資產的比重接近50%。房地產市場體系初步建立,房地產業(yè)成為國民經濟的支柱產業(yè),占國民生產總值的比重達到4.5%。但是,解決城鎮(zhèn)困難群眾住房問題的步伐相對緩慢,城鎮(zhèn)居民住房水平特別是住房功能質量總體還比較低,政策體系還不健全。
劉志峰指出,今后一段時期,住宅與房地產工作要更多地關注困難群眾住房問題。既要把城鎮(zhèn)住宅問題作為經濟問題來看待,更要作為社會問題來處理,加強住房保障制度建設,更多地把住房問題納入社會公共政策體系;既要重視對其進行經濟調節(jié),加強和改善房地產市場宏觀調控,更要重視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的履行,逐步實現(xiàn)人人享有適當住房的社會目標,促進經濟發(fā)展和社會穩(wěn)定工作的協(xié)調推進。
中央黨校中央國家機關分校建設部直屬班的學員也旁聽了講課。
摘自:中國住宅產業(yè)網(wǎ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