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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部:當前廉租住房制度建設還存在一些突出問題
瀏覽次數(shù):952建設部近日通報2006年城鎮(zhèn)廉租住房制度建設情況。建設部指出,各級地方政府重視解決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難,積極推進廉租住房制度建設,多渠道籌集廉租住房資金,擴大廉租住房制度保障范圍,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問題。
建設部指出,當前廉租住房制度建設還存在一些突出問題:一是,仍有信陽、遵義、保山、固原 4個地級城市,以及141個縣級市沒有建立廉租住房制度。二是,仍有166個地級以上城市未明確土地出讓凈收益用于廉租住房制度建設的比例;絕大多數(shù)城市還沒有開始將土地出讓凈收益實際用于廉租住房制度建設。三是,廉租住房制度覆蓋面低,與國辦發(fā)[2006]37號文件的要求有較大差距。四是,部分城市還沒有建立廉租住房保障對象檔案,申請、審批、退出機制不完善。五是,相當數(shù)量的城市,廉租住房建設進展緩慢。
建設部明確,各級建設、房地產(chǎn)管理部門要把建立健全廉租住房制度納入政府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的重要內(nèi)容,拓展資金籌集渠道,加快廉租住房建設,規(guī)范廉租住房管理,切實改善低收入家庭居住條件。尚未建立廉租住房制度的市、縣,要在2007年年底前建立。對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住房困難戶要實現(xiàn)應保盡保,具體標準由地方人民政府結(jié)合當?shù)亟?jīng)濟發(fā)展水平確定。同時建立以財政預算安排為主、多渠道籌措的穩(wěn)定規(guī)范的資金來源渠道,確保資金按時足額到位。尚未明確土地出讓凈收益用于廉租住房制度建設比例的城市,要在2007年一季度予以明確。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在提取風險準備金和管理費后,要按照國家有關(guān)規(guī)定專項用于廉租住房建設。有計劃、有步驟地擴大廉租住房制度覆蓋范圍,逐步把廉租住房制度保障范圍擴大到住房困難的低收入家庭。
數(shù)字
145:截至2006年底,全國657個城市中,已經(jīng)有512個城市建立了廉租住房制度,還有145個城市尚未建立廉租住房制度。
54.7萬戶:截至2006年底,累計已有54.7萬戶低收入家庭,通過廉租住房制度改善了住房條件。
70.8億元:截至2006年底,全國累計用于廉租住房制度的資金為70.8億元。其中財政預算安排資金32.1億元(含部分上交的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19.8億元,土地出讓凈收益3.1億元,社會捐贈0.2億元,其他資金15.6億元。
23.4億元:2006年當年用于廉租住房制度的資金為23.4億元,占1999年以來累計籌集資金的1/3。其中,財政預算安排資金12.1億元(同上),土地出讓凈收益3.1億元,公積金增值收益為4.7億元,社會捐贈及其他資金3.5億元。
0:截止到2006年年底,包括上海、天津、北京等城市的用于廉租房建設的土地出讓凈收益仍為零。
5.3萬套:截至2006年底,已經(jīng)開工建設和收購廉租住房5.3萬套,建筑面積293.68萬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