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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莞市10月6日起住房公積金貸款人可自主決定是否購買房屋保險
瀏覽次數(shù):931東莞沿用多年的住房公積金貸款強制辦理房屋保險的政策取消。從東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獲悉,從10月6日起,市民在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時,不再強制辦理房屋保險,可以自主決定是否購買保險。
由央行1998年頒布的《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第25條規(guī)定,“以房產(chǎn)作為抵押的,借款人需在合同簽訂前辦理房屋保險或委托貸款人代辦有關(guān)保險手續(xù)?!睎|莞自開展住房公積金貸款業(yè)務(wù)以來,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也實行“必保制”。市民申辦公積金貸款時,必須辦理房屋保險,保費金額按照相關(guān)的系數(shù)計算,如一筆30萬元20年期的貸款,需繳納3000多元的保險費。
為進一步惠民便民,切實減輕購房市民的經(jīng)濟負擔(dān),降低借款費用,突出住房公積金貸款“低息便民”的政策優(yōu)勢,市公積金管理中心決定從10月6日起,取消強制辦理房屋保險,由借款人自行決定是否辦理房屋保險。另外,對10月6日前發(fā)放的住房公積金貸款在房屋保險期限屆滿后,由借款人自行決定是否續(xù)保。
摘自:粵建網(wǎng)